2018广州模具展光地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装修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和展馆方相关工程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和
施工。服从本次组委会或场馆施工管理人员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2. 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
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及施工队伍的管理。
3. 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符合环保要求。禁止
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草、竹、藤、木、泡沫、可燃塑料板、可燃地毯、布料等物品作装修、装
饰材料。
4. 特装展位自装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及空气断路器。电源线应使用 ZR-RVV、
RVVB 护套线或 ZR-VV 护套电缆,禁止使用花线。电源线通过展馆内通道地面的电缆线,必须
穿护套管(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 木质结构的展台,必须采用阻燃的防火板,否则,对所有使用木质材料的展台,按每平方涂
0.5 公斤的防火漆处理。
6. 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展台结构,如有违反,相关单位有权对该单位做出处罚。
7. 如展位设计有遮顶,必须自行配置悬挂 6 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 安全标准为每 20 平方配置
一个,20-30 平方配置两个,依次类推。
8. 施工单位对每个展位应单独申请展期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电器操作人员应持有劳动部
门颁发的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
9. 展台施工部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施工人员禁止在展馆内吸烟及打架斗殴。
10. 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佩戴本展览会核发的施工证件,一人一证,定人定岗,确保每个施工人员
与所持证件信息相符。 严禁证件与展位不符合或倒证现象的发生。
11. 如有申请悬挂点的参展单位,最终位置及数量确认以场馆核实为准并必须使用吊带,悬挂作业
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操作证。
12. 施工单位对展览会展位施工安全质量承担着人,如因违规施工等行为造成展位坍塌、坠物、失
火等并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展馆方、主办单位、承办
单位及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13. 施工单位承诺,在展位施工及撤展过程中,如违反展馆方相关管理规定,施工单位愿接受场馆
方相关管理规定的条款处理。
14. 对在布展、开展、撤展期间,因特装展位施工质量或野蛮施工,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 施
工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完全责任,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5. 若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组委会有权没收施工单位缴纳的施工保证金。 若由于施工单位的
违规行为,造成展馆方、主办单位及组委会损失的,施工单位承诺向上述各方赔偿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