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国际模具展览会光地展台搭建要则
主办单位只为光地的参展商提供所要求的场地面积,参展商须依照主办单位及展馆订立的规则及条
款,自行搭建摊位
承建公司
光地参展商可自行指定承建公司搭建展位,承建公司的资料,如公司名称及地址等,需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之前由参展商填妥表格 5,并回传至 广州壮展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以取得核准。主办单位
有权因任何原因拒绝该展商聘用某承建商,且不需向参展商作出解释。展台搭建前,参展商须缴纳
施工管理费,未缴纳则不允许进行搭建。
展位设计申请
1. 所有展位设计图须在 2018 年 年 1 月 月 19 日之前,所有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需 一式两份盖公章送至
广州壮展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逾期将增收 20%的电力设备及施工管理费用。提供的展位
图样比例不得少于 1:100,并需在设计平面图与设计立面图上清楚标明尺寸,高度,设备,颜
色,物料,活动的展架,视听器材,展品重量和运输材料等。
2. 特装参展商或者施工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全部要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①设计方案彩色效果图
②设计方案平面图,立体图(包括平面尺寸,立面高度尺寸及材料说明)
③配电系统图(说明用电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电压,采用电线规格型号和敷设方式)
④电气分布图(说明所使用的灯具,插座,规格,种类,安装位置, 总电箱具体安装位置)
⑤填写附表《光地展台设计申请》- 表 5(加盖参展单位及施工单位公章)
⑥填写附表《光地展台搭建承诺书》- 表 6(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⑦填写附表《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表 7(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⑧填写附表《电力及设备供应》- 表 3(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⑨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⑩展台搭建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报审特装的资料必须以 A4 纸规格邮寄原件。报审资料必须注明:展会名称、展会时间、
展位号码、参展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3. 若设计图样未能在截止日期前送交主办单位指定的大会承建商,自行设计的展位将不获接纳,
大会指定承建商将会为参展商建造标准展位。
4. 请注意:若于 2018 年 年 3 月 月 3 日下午 3 时,光地仍未进行任何工程,大会指定承建商将会在该
位置搭建标准展位,费用将由参展商支付。
展位设计审批
大会指定承建商在核准展位设计申请前,可要求更改或修正设计图样,并有权考虑驳回申请。
特别设计的展台必须获得主办单位的书面核准,才可进行施工。
特别设计展台的参展商须确保其承建商,在设计展位时清楚了解以下事宜。若违反以下原则,可能
导致主办单位,大会指定承建商及展览中心要求修改其装置,因此产生的费用将由参展商承担。
1. 场地的测量皆以公制单位为准,参展商须于施工前确认展台范围是否依照主办单位发出的图面
规划,若有不符,需及时通知主办单位,以做修改。主办单位对于任何施工后的错误报告将一
概不予负责。
2. 展台的任何部分皆不可超越光地的指定范围,包括射灯及参展商展位楣板-公司名称及标志,单
层限高 4.5 米。标准展台内的任何组件,装饰及展品不可高于 2.5 米。
3. 两层展位的搭建指引:根据市消防管理规定,凡展台面积达 100 ㎡以上的(含 100 ㎡),方可搭建
双层展台,二层展台搭建面积限于地面展位面积的 30%以内,设计高度必须按照展馆规定高度
进行设计, 限高 6 米。
1) 搭建双层展台的承重结构必须经符合资格的设计单位计算论证。
2) 二层展台手扶梯护栏杆不得低于 1.5 米,栏杆扶手面应做成弧形面,预防因误放物体从
栏杆上跌落。
3) 二层展台承载力应在 500~400kg/㎡范围内,二层展台只限作洽谈交易或休息之用,得以
摆放展品为主要用途,严格控制在二层展台逗留的人员数量。
4) 由于搭建双层展台遮挡了消防喷淋,为确保安全,一层展台必须自备悬挂式 6 公斤 ABC 自
动喷淋干粉灭火器,每 20—30 ㎡配置 1 个,以此类推。在展位内各门口上方和二层楼梯
口,都必须安装发光的“安全出口”疏散标志,并在展位内安装足够的应急照明灯具。如
未按消防规定安装的,违者将按消防法规处理。
5) 搭建双层展台其上层面积大于 100 平方米时,离疏散口直线距离长度超过 15 米的,必须
最少设有两个楼梯疏散口。
6) 二层展台围蔽的方式应采用轻质材料,及半通透(或橱窗式围蔽)以确保展位内的空气量。
4. 展馆内天花不得悬挂吊物,亦不可在地面,墙壁或展览馆内任何位置安装固定装置。
5. 参展商的展台楣板,公司名称及展台编号须放在显眼位置及面向通道,若主办单位认为位置不
明显,主办单位有权将楣板及编号放于适当位置,其衍生的费用,需由参展商承担。
6. 所有在公众视野范围以内的展台结构部分,需加以修饰至大会认可的标准(包括围板的背面,与
其他展台之间的位置及通道部分)。
7. 展览馆内严禁使用喷漆,焊接及电锯。
8. 参展商需于地毯及任何地面平台铺设防护措施。所有用于建造展位的材料均需具有阻燃性,并接
受展览会场与大会的检验。这些材料也应符合展览会,其他相关单位及中国政府部门的规定与
法规。如参展商于展览会场被发现违反上述相关政府部门及单位规定而导致无法参展, 则参展商
须承担一切责任,与大会无关。
9. 展品的运送,装卸及光地展位的清除需由参展商自行负责。此类工作均需依照主办单位的安排
及规定期限内完成。
10. 参展商须自行负责保险事宜,主办单位在现场操作时对参展商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毁,皆有赔偿豁
免权。
11. 参展商需清除遗留在现场的搭建废物或剩余材料。